本年度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成果类项目申报开始啦!文创场馆、民营院团、实体书店、电竞俱乐部……都可申报,不要错过!最高补贴150万元申报指南看这里↓
根据《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单位。申报项目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扶持:
(一)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
(二)已获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
(三)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四)五年内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的单位。
(五)其他不符合扶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
(一)文创载体公共建设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对首次获得市级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按其公共功能建设实际发生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首次获得区级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按其公共功能建设实际发生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获得认定的证明材料;
(5)载体公共功能建设项目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功能、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
(6)项目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相关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工程审价报告)。
以上(3)、(4)、(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文创载体公共服务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对获得市区两级评估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按其开展公共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30%,每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贴。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为入驻的文创企业(或团队)提供服务的内容证明材料;
(5)相关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以上(3)和(5)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产业活动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对经区文创办认可的特色文化创意产业活动(会展、赛事、论坛、演出等),经认定,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2)对参加长三角文博会等市级及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活动(会展、赛事、论坛等)的,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活动方案以及活动成效情况报告;
(5)活动相关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以上(3)和(5)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行业评优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对获得“全国文化企业30强”及提名企业等国家级称号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上海文化企业十强”“上海文化企业十佳”“上海十大文化品牌”等市级称号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3)对获得“闵行文创企业十强”“闵行文创企业十佳”“闵行文创十大品牌”等区级称号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获得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以上(3)和(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产品开发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对入选“上海伴手礼”“上海礼物”等市级及以上行业评选的文化创意衍生品,给予开发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2)对入选“闵行文创十佳伴手礼”等区级行业评选的文化创意衍生品,给予开发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通过行业评选的证明材料。
以上(3)和(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文化走出去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对获得上海市“中华文化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配套奖励。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获得扶持的证明材料。
以上(3)和(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文创企业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对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5)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3)、(4)、(5)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文创场馆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对新建或改建文化场馆(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演艺场馆(剧场、演艺新空间等)的民营投资主体,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的民营演艺场馆,全年自办或承接演出达到20场(含),或承办国内高水平文艺演出活动10场以上,按年运营成本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3)对全年举办电竞赛事达到50场(含)的电竞场馆,其中,25场(含)以上的赛事单场总奖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经认定,给予场馆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贴。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相关资质证明(许可证、资格证、活动备案、演出/赛事审批等);
(5)相关成效情况报告,并附建设方案、演出或赛事活动清单和方案等材料。
(6)申报新建或改建场馆的,提供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相关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工程审价报告);
(7)申报举办相关演出活动的民营演艺场馆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申报举办相关电竞赛事的电竞场馆的,提供赛事主办方出具的单场总奖金额证明材料。
以上(3)、(4)、(5)、(6)、(7)、(8)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民营院团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对在境外进行不少于2场的经营性演出,按其每场实际发生演出成本的30%,给予每场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2)对在本区演艺场馆开展演出,经营满一年且单个项目年超20场以上的,按实际发生演出成本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3)对在本区演艺场馆开展驻场演出,经营满一年且符合驻场单个项目年超20场以上的,按实际发生演出成本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相关资质证明(许可证、资格证、活动备案、演出审批等);
(5)演出专项费用审计报告及相关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6)演出成效情况报告,并附演出活动方案等材料。
以上(3)、(4)、(5)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实体书店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对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实体书店,经营场所产证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经评估,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运营补贴;
(2)对入驻满一年,具有较好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实体书店,经营场所产证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经评估,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运营补贴。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产权证(非自有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
(5)上年度运营情况报告。
以上(3)和(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电竞俱乐部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1)电竞俱乐部参加总奖金额超过800万元(含)的电竞职业赛事,获得冠军奖励80万元,亚军奖励50万元,季军奖励30万元;
(2)电竞俱乐部参加总奖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电竞职业赛事,获得冠军奖励30万元,亚军奖励20万元,季军奖励10万元。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获得赛事名次和赛事总奖金额证明材料。
以上(3)和(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行业协会
1.申报条件和扶持标准
对入驻的市级文创类行业协会,经认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运营补贴。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年度运营情况报告。
以上(3)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1.材料准备。纸质申报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为申报表首页,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三份(其中:申报“文创载体公共建设”“文创载体公共服务”“产业活动”的纸质材料需一式六份,集中答辩评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前,报送至纳税所在地的街镇(工业区)文创办(联系方式见附件1)。
2.街镇初审。请街镇(工业区)文创办于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前,完成初审盖章,其中一份留存,其余份数通知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取回。
3.材料受理。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8月1日(星期四)—2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30,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闵行区政府(沪闵路6258号)1号楼105会议室,请勿使用快递或邮寄。届时,区文创办将安排专人在现场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作放弃申报。
四、其他说明
1.成果类项目为上一自然年度(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项目。
2.“产业活动”“行业评优”“民营院团”“电竞俱乐部”四个申报类别实行“就高不重复”原则,一家申报单位在上述每个申报类别中,每年仅可申报一个项目。
联系方式:李老师 53520653
周老师 24033269
附件
1.闵行区各街镇(工业区)文创办联系方式
2.《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表(成果类项目)》
3.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图文:区文创办
来源:今日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