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委发【2018】35号
根据《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号)精神,围绕闵行区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推进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化、国际化、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升级、城市更新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闵行区产业竞争力、城市吸引力和文化影响力,现就加快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和文化大都市战略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发展机制,集聚优质主体,培育新型业态,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政策保障,统筹发挥闵行产业基础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和文化积淀优势,切实增强闵行文化创意产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多元化水平,全力打响闵行文化创意产业品牌,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闵行提升产业能级、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繁荣市民文化生活、提高城区文化软实力的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依托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发挥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重点在创意设计、网络信息、传媒娱乐、文化装备、文化艺术等五大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加快形成突出优势。形成虹桥国际贸易、七宝文化艺术、紫竹网络信息、浦江传媒演艺等四大产业板块空间布局。力争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于全区生产总值增幅2个百分点,到202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加80亿元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3%左右;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超过500家,龙头企业或总部企业超过5家;经认定的市级文化创意园区8个,区级文创园区15个,具有产业特色的文创楼宇和文创空间10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政策体系、服务环境基本完善。到203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18%,各类文创主体云集,枢纽型、国际化功能平台汇聚,特色园区空间布局错落有致,把闵行建设成为上海全球影视创制中心、设计之都、演艺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的重要承载区,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重要承载区。
二、形成优势明显的重点领域
充分依托闵行产业基础优势、科技研发优势、城市商业配套、区位功能优势等,重点聚焦与先进制造业和科技研发产业密切相关的创意设计、网络信息、传媒娱乐、文化装备、文化艺术产业,加快形成突出优势。
1.提升创意设计产业驱动力
做强工业设计,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注重工业设计在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中的研发和应用,强化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包装、外观、材料、结构、功能、系统设计,推动优势企业建立3-5家产品设计创新中心。
做大建筑设计,吸引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建筑保护、景观园林、工程勘探等领域设计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设计师联盟等机构交流合作。
做优时尚创意,通过开放引进和本土原创培育,重点围绕服装服饰、珠宝首饰、日化用品、工艺美术、家具家居、健康运动、时尚数码消费品等领域,发展多样化的时尚产品、个性化定制和品牌体验,引领低碳、绿色、健康、智能、时尚的生活方式。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九星未来生活方式大观”,力争中国室内设计周、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落户。
2.提高网络信息产业集聚力
全力打造中国(上海)网络视听基地,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的制作和发行全产业链基地,加快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领先的前期创意、中期录播、后期制作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开放式创新平台。
依托TMT云部落产业园、中国版权华东登记中心、知识产权南部交易中心等重点园区和功能平台,推动数字版权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和网络信息内容等产业的发展。在中国版权华东登记中心增加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网络游戏出版申报综合服务等延伸功能,把IF如果创意园建设成为版权交易、版权衍生服务、知识付费服务的综合平台。鼓励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增强)现实、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应用软件中的融合应用,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应用软件的易用性、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
支持动漫电竞产业发展,落实对原创动漫游戏精品和优秀动漫游戏企业扶持政策,规划建设可承办国际顶级电竞赛事的专业场馆,推动动漫游戏会展项目落户,支持商业体引入动漫游戏主题乐园及衍生品。
3.增强传媒娱乐产业推动力
打造面向全国的世纪出版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大力扶持新媒体产业发展,联合龙头企业集团打造传媒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基于移动终端、数字视频、大众传播和新型媒介的创新型企业。
支持健康的娱乐产业发展,依托重点项目、龙头企业和平台机构,积极引进电影、音乐、游乐、休闲等领域的策划、制作、发行、营销企业,吸引独立节目制作、独立工作室、泛娱乐活动等项目。
4.夯实文化装备产业竞争力
促进人工智能、增强现实、增材制造、大数据、机器人等现代科技技术与文化休闲体验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个文化装备产业园,吸引高科技文化装备类平台机构和知名企业落户。深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力争引入国际、国内高级别文化装备展会和论坛活动。
发挥区内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优势,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兴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装备及应用软件。
5.扩大文化艺术产业影响力
推动七宝文化“一园一区”建设,形成文化场馆集群、动态静态互融、公办民营兼容、艺术产业一体的文化艺术产业集聚区。支持民营文化艺术场馆发展,有效整合民间收藏及文化场馆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展会、交流活动。
鼓励综合商业中心开展高质量的艺术品、工艺品展示、交流、交易等综合性活动,加强与国际艺术机构的展览交易合作,打造“海纳百川·匠心造物”国际手工艺节。引入合规的艺术金融企业,探索艺术品展示、交易、拍卖、定制、存贮、保险、质押融资、增值等衍生金融服务。
三、形成错位发展的空间布局
根据闵行区《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和“一轴一带三大功能区”总体空间布局,全力打造四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基地。
6.形成虹桥文创国际贸易基地
依托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世界一流商务区,充分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化创意、服务贸易、工艺美术等展区品牌,建立专业文创贸易促进机构和文化贸易展示交易平台,集聚文化创意产业总部型、龙头型企业集团,促进会、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形成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国际贸易基地。
7.赋能七宝文化艺术交汇基地
依托闵行文化公园和国际生态商务区,坚持园区“国际、传媒、文化”产业特色定位,形成文化展示、文化装备、文化娱乐、艺术金融等企业总部基地和文化全产业生态。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激发闵行区博物馆、海派艺术馆、号上书院、宝龙美术馆、法拉利中心等文化艺术场馆的活力,鼓励国内外知名机构、艺术家、基金会、展会等携海外艺术精品来闵行办展,支持开展艺术品展示、交易、拍卖和衍生品开发。推动七宝老街转型升级,挖掘历史资源,保护历史建筑,深植文化内涵,调整产业业态,探索打造工艺品、老字号、传统文化产品交汇融合的文创街区。
8.做强紫竹网络信息创新基地
依托紫竹创意港,把握网络视听产业移动化、精品化、主流化、付费化趋势,适应互联网电视、短视频、直播等新业态发展,吸引网络视听领域剧集、内容、平台、制作、服务等网络视听全产业链企业集聚落户,办好中国网络视听产业论坛,全力打造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等人才资源和智力优势,建设面向未来的文创智谷。
9.创立浦江东方传媒演艺基地
依托临港浦江科技园,深化与SMG、东方明珠集团合作,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国际化、现代化、开放式东方媒体城,成为影视娱乐新媒体的演、录、制、播一体化创新平台。依托上海戏剧学院与阿里影业共建演艺学院项目,形成多元化戏剧演艺发展集聚区。
吸引国际国内著名文化产业开发商、运营商,结合浦江郊野公园等文化休闲项目,开发建设传媒娱乐演艺集群,形成文艺创作、文化体验、旅游休闲相融合的产业生态圈。
四、打造多元兼容的文创载体
10.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
按照创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总体要求,推动产业转型和城市更新,积极推进吴泾科技时尚小镇和马桥人工智能未来小镇建设。按照有进有出、动态更新的原则,推动全区16个区块5500亩土地成片转型,重点推进光华路创意街区、沧源科技园、众欣产业园、新吴泾工业园、金地威新闵行科创园等转型地块出形象、出功能。
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改变产权所有人、不改变物业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支持具有品牌、经验、资源的市场主体,合作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物业,改建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为入驻的文创企业提供投融资、商务对接、政策咨询、法务支撑和创业辅导等专业增值服务。
鼓励园区参与创建市级文创园区,强化市级文创园区的公共服务功能和引领示范效应,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规格,竭力与国际国内知名文创平台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提升品牌塑造、专业服务、创展制销一体化的能力,尽快形成在全市具有影响力的示范型文创园。
出台《闵行区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加快认定一批主导产业鲜明、公共服务完善、产业集聚度高、建设运营规范的区级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聚焦虹桥大树下、虹桥德必易园、七宝德必易园、麦可将文创园、得丘礼享谷、吴泾梦谷、颛桥光华路文创街区等,鼓励园区运营提档升级、创新服务、丰富功能、提升品质。
11.加快区级文化创意楼宇和空间发展
鼓励并支持在研发楼宇、商务楼宇、商业中心、众创空间等设施内,发展创意设计、传媒、网络文化等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12.探索文化场馆市场化运营
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剧场、博物馆、美术馆、展示中心、演艺中心等文化创意产业场馆设施建设,鼓励相关载体引入演艺、文化艺术、互动体验型机构或项目入驻,丰富区域文化体验和文化消费场景。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模式,运营文化、体育场馆,提高场馆利用效率和产业化发展水平。
13.鼓励文创载体功能向街区、社区延伸
鼓励商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等与文化创意载体统筹设置,充分利用文创产业企业的活跃性特征,推进文创载体积极打通与周边街区、社区的边界,鼓励文创园区运营机构联合入驻企业构建区域特色项目,与街区、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街区、社区服务功能,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对区域产城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艺术商圈”建设,整合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向重点商圈进行投放输送,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
五、健全文创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14.培育引进优质主体
围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建立充分、开放、透明、高效的文创市场准入管理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各类资源,激活市场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15.做强各类文创公共平台功能
聚焦重点领域,部署研发、技术、咨询、交易、展示、评估、版权保护、服务等各类要素平台建设。鼓励园区运营机构和龙头企业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发挥平台机构的资源整合和综合服务能力,吸引更多细分领域文创企业利用平台拓展业务,降低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成本。
16.完善文创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积极对接众源、双创两个市级文化产业母基金,协调加快基金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对接。鼓励园区、龙头企业建立行业投资基金,带动区域性或产业链整体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设计和推出针对文创产业发展的投贷联动产品。支持文化融资担保机构模式创新,推动文化小贷公司建立快速服务机制和便捷融资渠道。积极帮助文创企业利用各类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17.鼓励引入和举办区域性重点节展
坚持市场化原则,依托重点街区、园区、功能区、商业中心和公共空间,加强“会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引进和举办具有国际化、品牌化、特色化的重要节庆、会议论坛、博览展览、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继续做大做强中国网络视听产业论坛和ATP国际网球大师赛,形成一批具有闵行标识的重大文化创意活动品牌。
六、完善文创政策体系
18.优化政策扶持体系
进一步发挥现代服务业政策、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突出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对于载体类、主体类、平台类、项目类、活动类、投融资企业给予扶持。
19.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文化创意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改制重组、文化产品出口退(免)税、跨境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政策,对文化创意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争取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相关优惠。
20.强化人才服务政策
将文化创意人才纳入本区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对获评的国内外高层次文创人才,落实工作证、永久居留证件和人才落户快速通道,鼓励街镇(工业区)、开发区、教育机构面向区级文创高端人才,开放教育、医疗等社会基础保障绿色通道。强化文创人才培养,扩大上海交通大学南加州大学文创学院规模,支持校企联合共建文创人才实训基地。促进文创领域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发展。
中共闵行区委员会
闵行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此件发至全区各处级单位)
附件:
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
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职责
区文创领导小组为推进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而专门成立的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组织落实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决策部署;审定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文化创意产业重大课题调研和重要活动;每年召开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大会,部署本市和全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资金、项目;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文创办”)为区文创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牵头拟制并组织实施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公共政策;牵头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评价、考核;牵头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编制年度报告,发布统计数据,编发信息简报;协调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或配合开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跟踪、考核、验收工作;协调组织重大活动和国内国际交流,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等;承办市文创办和区文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文化创意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经委:承担区文创办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区委宣传部:营造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参与研究编制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参与区级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各级文化创意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提出意见;合作协调本区文化创意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区委研究室:统筹研究制定促进闵行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政策绩效评估,对政策的修订提出意见。
4.区府办:对涉及请求区政府解决的问题,牵头召开会议或提出建议和意见。
5.区发改委:支持文化创意重点项目建设;参与研究编制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参与区级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各级文化创意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提出意见;核查园区认定和资金扶持申报主体的诚信记录。
6.区科委:推动文化创意与科技、信息融合发展;参与研究拟定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参与区级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各级文化创意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提出意见。
7.区国资委:负责区属国有(城镇集体)文化创意产业类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做好国有(城镇集体)产权转让、产权(股权)出让价格、重大投资、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变化、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审批管理工作。
8.区建管委:对利用存量资源整修改造为文化创意园区项目,在项目方案、审批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参与区级特色文化创意园区认定。
9.区交通委:协调本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和园区的周边道路建设、公共交通建设。
10.区人社局:加强本区人才政策推进力度,支持本区文化创意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引入及激励。
11.区财政局:对本区文化创意领域的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支持,做好资金的保障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参与区级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各级文化创意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提出意见;协助园区认定和资金扶持的申报主体重复申报情况的核查。
12.区统计局:定期汇总本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及其十大细分领域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为产业分析、政策扶持提供依据。
13.区教育局:重视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输出,参与文化创意产业与教育相关项目认定及评价,积极引入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教育培训项目。
14.区市场监管局:对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入驻企业在工商注册、食品药品许可、质量技术基础、品牌发展等方面给予指导与服务。开展本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公示及信息公示核查等企业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工作。
15.区文广局:参与研究拟定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参与区级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各级文化创意扶持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提出意见;参与引入文化类、创意类重大项目,加强文化领域各级各类政策扶持;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合作协调本区文化创意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16.区体育局:参与引入体育类重大项目,加强体育领域各级各类政策扶持。
17.区规土局:参与编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土地供给;参与区级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评审工作并提出意见,在园区改造上给予指导。
18.区房管局: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建筑安全质量检测给予指导、支持。
19.区税务分局:开展本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税收方面的会统工作,根据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相关口径进行税收数据汇总统计工作。
20.区旅游局:对本区的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和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和整合;推动全区商旅文联动发展。
21.区招商服务中心:加强本区营商环境宣传,加大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引进力度和考核力度。
22.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协助区文创办开展国家、市、区各级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宣传推广、申报培训和工作;支持区域内重点文化创意园区、重大文化创意项目、关键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合开展优秀文化创意园区学习交流;配合协调文化创意产业的宣传推广活动。
23.园区:支持园区内文化创意产业企业、项目的建设;对涉及请求区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牵头召开会议或提出建议和意见。
中共闵行区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发